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采购招标

   日期:2014-12-26     浏览:959    评论:0    
      华人电镀网讯: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段工程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采购项目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段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0.0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04-01至2017-12-31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段工程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采购项目(iii-cl-fs-x-1标) 606.2492
0002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段工程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采购项目(iii-cl-fs-x-2标) 521.5441

 

    申请人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3)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的视为财务不良);

    (4)拟投防水材料产品具有CMA图章的性能检测报告;

    (5)拟投材料产品送检样品试验检测报告合格;

    (6)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防水材料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地下工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对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只能由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对国外进口产品,若在国内有公司,须由其国内公司参加投标;若在国内未设公司,可以授权国内有关公司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除生产商须符合以上(1)~(6)条件外,其授权代理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且资格预审核查原件时,须一并提供生产商的原件核查:

    A、生产商的委托授权证明及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B、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C、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防水材料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地下工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自制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全部入围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14-12-24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15-01-05

    上午起时间:9:00上午止时间11:00下午起时间:13:00下午止时间17:00

    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5-02-09上午09:00至2015-02-09下午17: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5-02-09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5-02-1009:30

    7.备注:(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和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

    时间:2015-2-9上午9:00至2015-2-10上午9:30;

    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指定箱;

    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把报名材料封袋投入指定箱。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报名单位投箱前,先携带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二楼大厅做信息录入。

    (二)、在投预审材料规定时间内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正一副)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申请材料可以根据自制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格式和公告内容自行扩展、补充。最终报名情况以实际投箱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

    2.附件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供货合同为准)

    (4)拟投防水材料产品具有CMA图章的性能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5)拟投材料产品送检样品试验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6)授权单位(如有)须提供:

    A、生产商的委托授权证明及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书须将原件装订成册,放入资审文件中,封袋投箱。)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C、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供货合同为准)

    (7)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8)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下午15: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补充佐证。招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为准)

    (4)拟投材料产品送检样品试验检测报告;

    (5)拟投防水材料产品具有CMA图章的性能检测报告。

    (6)授权单位(如有)须提供:

    A、生产商的委托授权证明及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书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装订成册)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C、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为准)

    (7)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8)如为材料授权单位投标进行核查原件,不仅须提供第(6)项内容原件,还须提供其所涉生产商的第(1)-(5)项所有内容原件。

    (三)因本项目需要提交样品检测,请各投标人尽早下载自制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4年12月24日到2015年1月5日按规定进行送样检测。参加同种材料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仅需提供一份送样材料。

    (四)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种材料、同一品牌的厂家只能有一名正式投标申请人;

    (2)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4家,招标人将重发一次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工程量为暂估,今后实施过程有可能调整):

    III-CL-FS-X-1标

    材料名称: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对应土建标段:TJ01~06

    计划供货量面积:126460平米

    III-CL-FS-X-2标

    材料名称: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对应土建标段:TJ07~12标

    计划供货量面积:108791平米

    (六)确定中标人方法: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段工程防水材料采购项目共2种材料(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分为4个标段。一家投标单位在3号线全线(含东段、西段)工程防水材料招标中同一种材料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8.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干将路668号

    联系人:夏莎丽传真:0512-69869100电话:0512-69869109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12-24至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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