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吨/年粗氧化锌生产加工项目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5-01-08     浏览:514    评论:0    
    攀枝花市泓岩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粗氧化锌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审批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1.5万吨/年粗氧化锌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泓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工业园区。

    产品方案及规模:新建1.5万吨/年粗氧化锌生产线一条。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后,工程对大气影响不明显,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仍将保持在二级标准质量内。

    (2)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评价范围内地表水仍将保持在Ⅲ类水域标准。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区域声学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4)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对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原料输送废气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各产尘点上方设置集气罩,系统密闭收集后送袋式除尘器处理;回转窑烟气采用负压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设备冷却水、冲洗地坪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置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达一级标准后用作回转窑渣水淬系统补水,不外排。即项目无生产生活废水排放。

    对噪声源实施减震,隔声等环保措施;工业固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项目 “三废”污染源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三废”主要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的设备装备属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拟建厂址符合城镇发展规划。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通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得到了拟建地周围广大群众的支持。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信息索取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监本下载链接地址为http://pan.baidu.com/s/1gd5rgGV

    联系电话:028-68656359

    传 真:028-6682458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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