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重金属污染进入高发期

   日期:2013-03-19     浏览:687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化工污染成为重大污染源。苯、酚、磷类有机污染及镉、砷、铅、铬、汞等重金属污染严重,在对空气、水体造成污染的同时,也成为土壤中长期存在的“毒瘤”。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化工污染成为重大污染源。苯、酚、磷类有机污染及镉、砷、铅、铬、汞等重金属污染严重,在对空气、水体造成污染的同时,也成为土壤中长期存在的“毒瘤”。业内人士指出,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一个严峻的事实是,在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正进入集中多发期。

土壤“毒瘤”重金属污染进入集中多发期

“放一条鱼进去一分钟就死”

“治理前,受到有毒物污染30年的土壤及水坑都显露了红色、黄色、绿色,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视觉冲击,其地表水毒物超过国家环境标准1万倍,放一条鱼进去一分钟就死。”负责无锡胡埭电镀厂原址地块治理的无锡太湖治理公司总经理黄晓峰博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如今,这家严重污染的企业已经关闭。

在“寸土寸金”的苏州古城区南面的黄金地带,面积达600余亩的苏州化工厂原址地块因土壤遭农药污染,土壤中存在着有机磷、苯等污染及砷、镉、铅等重金属等危险物无法开发,已闲置5年。

类似苏州化工厂原址这样的“毒地”并非个案,仅江苏近几年关闭的各类化工厂就有3000多家,全国更是数以万计。这些化工厂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成为一个个亟待治理的“毒瘤”。

2011年,南京铁腕关停搬迁了163家“三高两低”企业。这些污染企业原址土壤污染相当严重,据记者了解,南京浦口区浦津化工公司原址,江苏省环科院的技术人员花了一年半时间,才把这块污地变回净土。当地想在这块地盖商品房,但由于国内没有住宅用地土壤标准,技术人员参照荷兰标准,按工厂产品成分做了三种污染因子的检测,结果样样超标,其中硝基苯超标123倍,专家认为不适宜进行房地产开发。

无锡胡埭电镀厂由于污染严重于2009年被关闭。建厂初期,电镀废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使这家化工电镀厂的土壤里充满着铬、铜、镍、锌等多种有毒金属污染。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

苏州化工厂闲置5年的“两难”选择成为目前国内化工企业关闭后的尴尬现实。而在无锡、南京、常州等多个地方,一种“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由政府出资对化工企业关闭后污染土壤进行治理的尝试正在进行。

经检测,上述无锡胡埭电镀厂受到污染的土壤共4000立方米,约8000吨,通过对重度污染土壤进行淋洗、中轻度土壤进行固化修复,并对修复后的土壤进行安全填埋,总投资890万元,每吨土壤修复费用1000多元,由无锡市政府买单,国家给予补贴。

同样,为了减少生产性污染,占地450亩的常州农药厂也被关闭,正在进行修复的受到污染的5万平方米土地,当地已投资近2亿元。

常州市环保局自然生态处副处长尹勇说,这个地块6米以上为粘土,把粘土封闭拉到水泥厂进行焚烧,达到1300度的高温后,土壤中的有机毒物3秒钟就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放入添加剂就将重金属固化在水泥中,不流动不融出就不会造成污染。

如今,这块地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让给华润集团开发房产。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修复好的地块上已开始盖楼。在旁边的楼房销售处,售楼小姐告诉记者,这里的房价只有周围房价的2/3多。但记者注意到,楼房销售非常冷清。

南通姚港化工区土壤评估,花了1年时间。南通市环保局副局长孙立新表示,按规划姚港化工区将转为住宅用地,修复效果如达不到要求绝不准盖房子。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土壤修复政府被迫花钱,实在是无奈之举。对于化工污染企业来说就是“污染赚钱走路,政府冤枉买单”,这种现象体现了政府的责任,也表明了一种无奈。

也有专家认为,要强化土壤修复政府主导责任。无论出于“谁受益谁治污”,还是出于“谁污染谁治污”,不少污染土壤的国有、集体企业已经破产,政府作为产权所有者应承担修复责任。同时,应将土壤污染纳入环境常态监管。

治理土壤“毒瘤”存在三大难题

环保专家认为,对于污染风险评估,美国要求如果百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土地必须修复;荷兰则要求,若10万人中有一人可能致癌就得修复。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壤修复试验是参照欧洲和美国的技术标准,但与我国实际存在着巨大差距。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化工污染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存在着多种治理难题亟待化解。

第一,土壤污染重,修复成本大。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杨积德算了一本账,苏州化工厂600多亩,按60%的受污染面积进行治理,每亩666平方米,如挖5米深,即3330立方米,每立方米1 .9吨,如每吨土修复需1000元左右,治理要20亿元。如按3米深进行治理,也要10多亿元。修复方法包括火烧、淋洗等,如进行生物修复时间需达数十年。

第二,缺乏相关法律与国家技术标准。杨积德说,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土壤修复法》,缺乏土壤修复技术标准。一块地如何才算修复好了,这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否则可能带来二次污染。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修复时间长。当前,各地土壤修复的主管部门不尽相同。苏州设在土地部门、无锡设在建设部门,牵扯发改委、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协调困难。

对于治理中存在的诸多难题,杨积德等专家提出土壤修复的几点建议:

首先,国家要尽快出台《土壤修复法》等相关法律与土壤修复的国家技术标准,使土壤修复有法有据。政府还应支持在国内的高校设立相关的土壤修复专业,培养专门人才。

其次,要尽快明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应成立由环保局来管理的专业化土壤修复管理平台,形成理性发展机制。

此外,要立足预防,建立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基金,为生产中的污染及搬迁后土壤修复做好资金准备。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基本上都是污染后急救式的“遭遇战”,源头阻控形同虚设。长期从事土壤化学与环境污染控制研究的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徐建明教授等专家认为,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分析,都应加强重金属污染源解析方面的研究,探明污染源排放清单,定量识别污染来源,实现源头削减目标。同时加大民间资本注入,减轻融资压力,探索土壤修复的市场化机制,发展土壤修复相关产业。

重金属污染“家底不清”困扰治理

有关权威材料表明,全国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这些粮食可养活4000多万人。

近年来,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事件频繁发生。虽然国家和部分省份进行过相关调查,但多数被污染地区“家底不清”,具体污染状况目前尚无法确定,整体状况亦缺乏权威评估。

面积最大的是镉污染

去年2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会议上说,从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这些事件涉及甘肃、陕西、安徽、河南、湖南、福建、广东、四川、江苏、山东、云南、重庆、广西等地。

一些学者认为,从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次数,以及监测的数据、造成的影响来看,目前污染面积最大的是镉污染。

近年来发生的镉污染事件,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镉污染、2006年湖南湘江株洲段镉污染、2009年湖南浏阳镉污染以及今年初广西龙江镉污染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资料也显示,我国重金属污染中,最严重的是镉污染、汞污染、血铅污染和砷污染。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说,“从污染面积上看,国内专家认为镉污染最严重,但如果从健康风险评估角度,我认为是类金属砷污染,因为砷的致命剂量非常小。”

2000年1月,湖南郴州市邓家塘村发生一起砷污染事故。相继有380名村民住院治疗,两人死亡。2008年,我国相继发生了贵州独山、湖南辰溪、广西河池、云南阳宗海、山东临沂等5起砷污染事件。

陈同斌说,重金属无论是污染水体,还是污染大气,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甘肃省农科院研究员车宗贤认为,在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后,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一个集中多发期。

调查数据不清污染“家底”成谜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门曾进行过土壤重金属污染的调查,但一直未进行公布。在土壤污染日渐严重之际,记者在甘肃、云南、重庆、山东等省农业和环保部门采访时了解到,由于此前未进行过这方面的普查,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到底如何,不甚明了。

记者发现,目前,关于我国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的耕地面积,多年前有人估计达到20%(3.6亿亩)甚至更多,近期又有人提出为10%左右甚至更低。比例到底有多大,众说纷纭。

中国农业科学院曾希柏研究员说,近年来我国土壤修复工作做得较多,针对耕地重金属现状的研究较少,缺乏必要的积累,缺少权威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土壤重金属状况的整体判断。

农业部门介绍,土壤中的重金属来源有多种途径,重金属随污水、随大气沉降、随固体废弃物、随农用物资等都能进入土壤。车宗贤说,只有进行大面积区域调查、普查才能反映真实情况。

从2003年开始,农业部连续两年对13个省的小麦、玉米、水稻和大豆等优势农产品产地(非工矿区)环境进行的监测发现,3800多万亩耕地重金属超标率达到了6.4%,超标最严重的是水稻产地,达到14%。

据农业部门近5年来农业环境质量定位监测的结果,湘江流域农产品产地受重金属污染的面积已逾118万亩,其中重度污染的约19万亩,占16%;中度污染的约39万亩,占33%;轻度污染的超过60万亩,占50%多,已成为全省重金属污染的重灾区。主要污染物为镉、砷等,尤以镉的污染最为严重,土壤镉的超标率高达64%。

专家认为,目前我国耕地重金属“主产区基本安全,重点区域风险较大”。曾希柏说,这个判断是结合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在山东、甘肃、河南、吉林等粮食主产区采样分析后得出的结果。

缺乏相应标准影响整体判断

目前,我国土壤重金属缺乏相应的标准,没有耕地重金属评价指标体系,无法正确评价耕地的环境质量。大多数情况下,许多学者均将某种重金属含量超过土壤质量标准二级的土壤称之为“污染土壤”。在目前我国污染耕地面积的调查中,有样本调查认为是占10%,还有样本调查认为是占20%。

浙江大学徐建明等专家认为,对污染土壤的提法、定义及标准等方面的不一致性,是导致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不明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他们认为,应尽快建立我国耕地重金属评价指标体系。曾希柏等专家建议,应该根据已经掌握的全国农田重金属状况,结合历史资料和数据,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同气候区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阈值,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由于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公布全面的土壤重金属普查结果,关于土壤重金属状况的说法也多种多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土壤重金属状况的整体判断。

针对土壤重金属含量状况的不同说法,专家认为,目前国内对重金属超标与污染的区分并不严谨。曾希柏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关于重金属调查和不同区域土壤重金属状况的研究,大多是针对工矿和冶炼厂区周边、城郊蔬菜地等高风险地区,而对农业主产区耕地重金属现状的调查和分析相对较少,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对我国部分地区重金属状况估计不准,也是导致当前我国污染农田比例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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