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

   日期:2015-05-05     浏览:1151    评论:0    
核心提示:5月5日早上,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散浆车间内一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5年5月5日早上,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散浆车间内一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企业如何预防火灾】

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企业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工厂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要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眼道窜火和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待化冰解堵。

6.对于混合接触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的自燃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存,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8.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9.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氧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3.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4.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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