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超标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私设暗管逃避监管,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还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宝安一家劣迹斑斑的电镀厂,竟由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两名公职人员持有50%的股权。而这家工厂的设立,也是两人更改有关档案材料,偷梁换柱而来。前日,两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宝安区法院受审。
深圳一污染企业被全省通报
涉事的深圳益益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宝安沙井,设立于2011年,系一家电镀企业。这类企业要排放含有重金属的废水,如果废水治理不达标,排放出来后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极大。这家涉事企业成立之后,也曾遭到多次投诉,指其造成了环境污染。投诉也引起了关注。2013年8月15日到16日,广东省、深圳市以及宝安区三级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进入这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果然发现这家公司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这包括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超标排放含重金属的废水,私设暗管逃避监管,在线监控数据造假,还涉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
同年11月7日,广东省环保厅责成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市监察部门挂牌督办地方政府查处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广东省环保厅的通报,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该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共作出56万元罚款,并实施限期治理,涉嫌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整治之后,2015年1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和宝安区三级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再度上门督查,发现这家公司擅自扩建的车间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外排废水监测达标。
作为典型的案例,广东省环保厅在今年2月予以对外通报。通报中共提及了10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深圳有两家企业名列其中,其中的一家正是益益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