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浏览这14起环境违法案件后发现,苏南地区有4起,其余10起均发生在苏中、苏北地区,尤其是连云港,独占7起。所有发生环境违法的案件中,化工类、有色金属加工类占到大头。要么是因为环保排放不达标、要么是因为废弃物处置导致污染。对于这类问题,环保部门分别给予了关停、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增设环保处理设施、罚款、补办环保手续等处罚。
让人意外的是,在公布的14起环境违法案件中,有3家环保企业“上榜”。其中,来自连云港的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3台35蒸吨中温中压燃煤锅炉,未经试生产核准,聚丙烯和多元醇项目擅自投入生产,被处以罚款10万,停产拆除措施。苏州市贵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处理危险废弃物时既不按规定添加化学原料,还擅自堆放并拆除事故应急池。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四期扩建工程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就擅自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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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置危废物,被罚款29万
今年6月,环保部接群众举报,反映苏州市贵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贵公司”)污染环境问题。6月30日,省环保厅会同苏州市、虎丘区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苏贵公司在今年1月4日处理一批氢氟酸(危废)时,未按规定工艺添加氢氧化钙。同时,危废暂存场所地面腐蚀严重,部分废酸未放入暂存场所。今年7月份,更是擅自拆除了事故应急池。当月,苏州市虎丘区环境保护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苏贵公司60日内改正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地面腐蚀严重等环境违法行为,90日内新建事故应急池,并处罚款人民币29.396万元(已执行到位)。
今年9月,当苏州市虎丘区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时,苏贵公司废酸等危废物已规范存放,危废物暂存场所坏损地面已修复,事故应急池也完成设计方案,预计10月中旬完工。
未经环评审批,竟违规上项目
今年3月,群众向环保部举报,反映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俊能源”)擅自建设并使用燃煤锅炉。3月25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连云港市环保局进行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在后续检查中,环保部门发现,善俊能源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3台35蒸吨中温中压燃煤锅炉,同时未经试生产核准,聚丙烯和多元醇项目擅自投入生产。随后,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监察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善俊能源立即停止三台燃煤锅炉的建设与使用和聚丙烯、多元醇项目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目前,善俊能源处于停产状态,违法建设的锅炉尚未拆除。
未验收就投产,被责令停止运行
今年6月,环保部转群众举报信息,反映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6月25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连云港市环保局进行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经检查发现,“中新公司”四期10000t/d扩建工程(实际处理水量1000t/d)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今年8月份,连云港灌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使用四期10000t/d污水处理项目,并处罚款1万元(已执行到位)。后灌南县环保局化工园区分局实地督察,该企业四期10000t/d污水处理项目已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