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苏州举行
李克强主持会晤,并在经贸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下午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李克强主持会晤。欧盟、奥地利、希腊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派代表作为观察员与会。
李克强在发言中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开创了中国与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16+1合作”由小到大、由浅入深,涉及经贸、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旅游、教育、农业、人文和地方合作等诸多领域,日益丰富和成熟,惠及广大成员国及其民众。“16+1合作”同中欧合作大局同步并举,致力于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三方共赢,走出了一条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制度的国家间务实合作新模式。
李克强提出“1+6”合作框架,即共同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第一,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第二,对接发展战略,推进互联互通。第三,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第四,不断创新投融资合作方式。第五,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第六,扩大人文社会交流。
李克强强调,“16+1合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各方应齐心协力,织就中国-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锦绣画卷。
会晤后,中国同中东欧16国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又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下午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中国-中东欧国家第五届经贸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李克强表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不仅有高度的政治互信,也有巨大的贸易和投资潜力。当前,中国正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中东欧16国占沿线国家总数的四分之一,双方完全可以进一步做好发展战略对接。
未来五年,中国将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也是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的重要时期。李克强就进一步深化中国-中东欧全面合作提出以下看法:第一,尽快推动互联互通项目落地。第二,发挥产能合作的引领作用。第三,打造农产品特色贸易新亮点。第四,拓宽渠道解决投融资问题。
又电 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后,与前次会晤主办国塞尔维亚总理武契奇、下次会晤主办国拉脱维亚总理斯特劳尤马共同会见记者,介绍会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