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十一五”以来修订了49项行业排放标准,推动重点行业的减排,推动技术改造,前四年里头总共实施了3700个造纸、印染等重点项目废水深度处理、治理及回用工程。
第二,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专业性的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要推动产业集约化、生态化,加强园区生态风险防控,统一应急救援。
第三,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制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四个办法,联合公安部等部委发布了移送行政拘留的暂行办法。从前7个月情况看,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总共348件,罚款数额达到2.82亿,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有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927件,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863件。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将要按照“水十条”的要求和人大建议,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这里涉及到改造一批、搬迁一批和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是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是要有序推动或者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
第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主要有两个工作,一是推动企业入园,还是要入园,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其他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园外的也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二是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中化、废物交换利用、水的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使它们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取消园区资格。
第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这个也是法律要求的。1.依法核发许可证,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的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核发工作。2.强化排污许可在水环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主要是打通和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等制度的连接,发挥其核心作用,推动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实现全过程监管。3.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业排污的信息和家底,这项工作已经落实,建设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证网络化、信息化管理。4.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个是要严格环境的监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的红牌和黄牌的企业名单,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同时要推进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的机制。二是要加大执法处罚的力度,推动环保大检查,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我们也要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对30%的地级市督查,三年督查完。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来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情况,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落实排污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企业要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同时,我们健全举报制度,环保部有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今年六五环境日我们还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最后,加强执法监察能力。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特别是增强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提升一线人员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也要利用好科技的优势,推动自动在线监测,推动无人机巡视监测,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研究利用新的技术开展流域的水环境监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