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评选“清洁生产环境友好企业”主要是表彰钢铁企业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钢铁企业职工及周边居民身体健康,促进钢铁企业可持续发展并与社会、城市发展相和谐。
近年来,鞍钢股份公司始终牢记大型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以钢铁强国为己任,建设世界一流清洁友好钢铁企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低碳企业,打造“绿色制造,绿色经营”的钢铁精品生产基地。
该公司倡导绿色生产模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通过实施淘汰落后、新区建设、沿海发展、节能减排,实现企业和环境和谐发展。在淘汰小高炉、小焦炉及模铸炼钢的基础上,在鞍山本部高起点建设大型化、短流程、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板材精品基地,主要技术指标处国内领先行列;利用沿海地理优势,在鲅鱼圈建设最具国际竞争力的绿色制造钢铁生产基地,率先同时实施风能发电、太阳能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实践绿色钢铁与低碳经济的有机结合。
该公司始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己任,在发展完善自身的同时,履行社会职责。他们研发和生产环境友好产品,提高产品使用生命周期,减少产品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与国内外相关行业及高校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在吸取先进信息的同时,加强技术支持输出,促进能源环保技术进步。通过实施环境友好战略,履行社会责任,该公司每年向社会提供近100万吨长寿耐腐蚀钢及36.4亿千瓦时电力;向市区提供379吉焦余热供暖及185吉焦市民用煤气,节约78.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14.82万吨。
“十二五”期间,鞍钢股份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清洁生产、环境友好钢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