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依法关闭76家电镀小作坊

   日期:2013-09-25     浏览:698    评论:0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两级法院不断创新行政司法模式,努力提升行政司法审判和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0年迄今,全市共受理并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276件,连续18年未出现改、发案件,既有力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深入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钝化了官民矛盾,赢得了民心。

    伴随经济发展,邗江辖区内许多经营镀镍、镀银等电镀项目的小作坊应运而生。这些小作坊由于环保部门缺乏监管,大都未经环保许可不可以私自设立,严重威胁周边农作物和水产养殖安全。

    2012年8月的一天,邗江区公道镇的居民向区环保执法大队反映,一家小作坊镀镍、镀银产生的污水恶臭难闻,外溢渗进农田,影响到了农作物的生长。区环保局监察人员调查核实,作出了停止、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厂方对此置之不理,环保局申请邗江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邗江法院行政庭组织人员勘察现场,固定证据,查明事实后,找当事人谈话,对方却拒不停产受罚,承办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当事人拆除了全部生产设备,并就赔偿问题与受害群众达成协议。

    案后,邗江法院向环保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其进一步加强常规监督与管理,并辅助其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随后,该院又与环保部门联合作战,对辖区内的类似小作坊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顺利关闭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污染较为严重的76家小电镀生产作坊,得到了周边群众的广泛认可。

    如何延伸行政司法审判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直是邗江法院行政庭法官思考并践行的工作主题。该院行政庭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判年报,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答疑;通过接受行政相对人咨询、公开审判等形式,为公民、法人说法。去年以来,先后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集中授课8次,向行政机关提出执法建议70余条,帮助行政机关完善和规范执法制度13项,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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