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海安县对园区外散户电镀企业提出2013年内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投入正常运行的要求,并聘请南通市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统一设计,交由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高标准进行施工。其中,有6家企业未完成整改任务。
为让企业集中精力整改,海安县决定,对6家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任务的电镀企业实施停产,确保1~2个月内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