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青岛市环保局正式公开表示将收紧电镀园区环评管理,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电镀园区。同时,对电镀行业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据介绍,将逐步关闭布局不合理的电镀园区,将分散电镀项目优化整合;辖区内现有电镀园区未满负荷的区市,不得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电镀园区。今后,青岛将对电镀园区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电镀园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园区内不得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电镀项目:污水集中排放口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水未实现分类收集和集中净化处理等12种情形。
青岛市新建电镀项目原则上应选址在电镀园区内。除国家重点支持的确需在电镀园区外配套建设电镀生产工序的特殊项目外,不审批电镀园区外新建、扩建、改建电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