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安全”
据了解,“聚丰镀业”1976年建厂,10个电镀车间9个租给他人使用、1个自用,另建有退镀、熔铅等4个配套车间。
今年2月,国家环保部接到举报,反映该企业大量排污,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安全。3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派员现场调查处理。
经环保部门调查:该厂建厂后多次新、改、扩建,均未办理环评手续;电镀车间有5条手工电镀线,退镀车间为手工操作,熔铅车间采用敞开式手工熔铅炉,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除4号、9号、10号电镀车间外,其他车间均无酸雾收集处理装置,车间内酸雾弥漫;厂区有6台燃煤小锅炉,无任何处理设施,黑烟滚滚;退镀车间退镀液去向不明……
被要求停产整治,但阳奉阴违继续生产
4月3日,江都区环保局对聚丰镀业有限公司电镀车间酸雾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危废违规堆放问题各处以3万元罚款;4月4日,对企业下达《关于落实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督查要求的通知》,指出其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淘汰落后手工电镀生产线,并编制环境整治方案。
据了解,江都区环保局通知下发后,“聚丰镀业”虽制订整改方案和时间表,但并未按要求进行全厂停产整治,只是停运了部分手工生产线,其他车间和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6月12日,省环保厅向扬州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对“聚丰镀业”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6月19日,扬州市环保局致函江都区人民政府,要求对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随后,江都区环保局向“聚丰镀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处以罚款6万元。令人遗憾的是,随后“聚丰镀业”仍在继续生产。
江都区政府:“聚丰镀业”全面停产整治
昨天记者从江都政府网站获悉,9月4日,江都区政府公开扬江政发〔2014〕112号文件,文件决定“对"聚丰镀业"实施全面停产整治”。
文件中说,3月25日,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在对“聚丰镀业”环境信访案件督查时,发现存在违规扩建、废水废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明确要求企业停产整治。停产整治期间,市环境保护局和江都区环境保护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聚丰镀业”有擅自违规生产现象,未全面实施停产整治。文件决定,对“聚丰镀业”实施全面停产整治。整治工作完成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